渭创建办发〔2013〕55号
渭南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第二阶段工作
进行检查的通知
临渭区委、区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高新区、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中省驻渭各单位:
按照市创文指挥部统一安排,市创建办决定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省、市“实地测评”“问卷调查”存在问题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9月2日—9月10日,(共七天)。
二、检查内容
(一)《渭南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省、市实地测评,问卷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关于全力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加强城市模拟测评实地考察及问卷调查工作的整改意见》渭创建办发〔2013〕41号、《关于近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情况的通报》渭创建办发〔2013〕11号)
(三)创建文明城市硬件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硬件设施建设情况的通报》渭创建办发〔2013〕38号)
(四)创建文明城市现场推进会召开情况。(《关于组织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现场推进会的通知》渭创文发〔2013〕4号)
(五)路段包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关于进一步明确路段包联部门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渭创建办发〔2013〕31号)
(六)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关于印发渭南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渭城管办发〔2013〕2号)
三、检查方法
分组检查考核,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走访等形式进行。
四、检查分组(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切实重视检查工作,认真准备检查相关资料,结合各自承担任务,客观如实地形成书面汇报。
(二)各检查考核组要认真按照检查标准和要求逐项、逐条、逐点位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汇总材料。
(三)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公平认真,搞好本次检查。
(考核监督电话:市创建办考核指导科 2186212)
渭南市创建办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