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高新区管委会的要求,现就做好保障性住房补填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16年12月6日~12月9日。
现住公租房未提交申请人员向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415室﹚提交附件中所要求材料。
二、工作要求
本次任务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指派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
联系人:刘柯 联系电话:303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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