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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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租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高新区管委会的要求,现就做好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15年12月10日~12月11日。申请人员向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415室﹚提交附件中所要求材料。

二、申请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

1.教职工到新校区行政办公楼415室领取(或自己打印)并填写申请表格。﹙无房证明、无车证明及收入证明﹚

2.申请人须准备以下证明材料两套(部分表样见附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复印件;(3)户口簿反映不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关系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档案复印件;(4)城镇以外户籍的,提供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二)受理

1.申请人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携带各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供完整材料。申请人要看清各种表格中说明事项,按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表格、提供材料。是自己打印表格的,要按表样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

(二)要认真审核每位教职工提供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均由经办人签名、学院盖章,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律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咨询电话:3033095

附件:1.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

2.申请保障性住房无房证明

3.无车证明

4.收入证明

后勤服务集团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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