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高新区管委会的要求,现就做好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15年12月10日~12月11日。申请人员向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415室﹚提交附件中所要求材料。
二、申请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
1.教职工到新校区行政办公楼415室领取(或自己打印)并填写申请表格。﹙无房证明、无车证明及收入证明﹚
2.申请人须准备以下证明材料两套(部分表样见附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复印件;(3)户口簿反映不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关系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档案复印件;(4)城镇以外户籍的,提供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二)受理
1.申请人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携带各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供完整材料。申请人要看清各种表格中说明事项,按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表格、提供材料。是自己打印表格的,要按表样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
(二)要认真审核每位教职工提供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均由经办人签名、学院盖章,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律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咨询电话:3033095
附件:1.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
2.申请保障性住房无房证明
3.无车证明
4.收入证明
后勤服务集团
2015年12月9日